为保护和改善滇池流域生态环境,保障生态安全,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,2020年以来,晋宁区切实做好滇池保护治理各项工作,全面做好滇池水面、滇池一级保护区及入滇河道禁捕和执法监管工作,滇池南岸“十年禁渔”成效显著,逐渐形成具有晋宁特色的工作亮点和经验做法。
近年来,晋宁区强化联动机制,统筹协调,凝聚工作合力,始终把滇池重点水域禁捕作为重要的生态工程、民生工程来抓,结合全区实际,制定下发《昆明市晋宁区滇池流域重点水域“十年禁渔”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》,明确指导思想、工作目标、禁捕范围和时间、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及职责分工,形成公安机关、市场监管、水务、农业农村、林草及涉及乡镇(街道)等部门联动机制,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动、定期会商、信息共享和案件移送等制度,全面开展晋宁辖区滇池水面、滇池一级保护区及主要入滇河道等重点水域“十年禁渔”渔政执法监管、水面漂浮物打捞处置、禁用渔具取缔执法监管、滇池一级保护区爱鸟护鸟、辖区滇池水域蓝藻防控等工作。目前,已在晋宁滇池沿岸设置建设12个高空瞭望鹰眼、12个热成像球机及12个人脸抓拍设备,实时监控滇池水面上的偷捕行为,并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,不定期开展专项执法及联合执法。
自“十年禁渔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,晋宁区坚持以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,强化完善保护修复措施,强化滇池水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,做到“清船”“清网”“清湖”“清湿地”,确保禁捕期内无捕捞渔船、无捕捞网具、无捕捞渔民、无捕捞生产等,促进滇池水生生物恢复。仅2023年上半年,全区共开展滇池水面监督检查366次、联合执法及专项执法行动71次,清理取缔网具3518张(套)、大盆胎及架子胎等70套,劝离垂钓人员1139人,拆除钓鱼台92个,办理偷捕鱼案件65件、移交公安刑事处理11件,查处偷捕鱼人员69人、移交公安机关刑事处理11人,收缴渔获物300多公斤。
在滇池流域水生生物保护、改善水生生物生存环境方面,晋宁区结合辖区实际,按照“区分类别、分片集中、有序停放、集中管理”的原则,签订“十年禁渔”承诺书,完成渔船信息采集640份,对核查有效的588只渔船统一标识牌、登记造册、现场核实,渔船100%集中停放。晋宁区还积极争取省市政策支持,共筹集资金对滇池流域重点水域合法渔船、渔具进行统一回收处置。处置工作自今年7月启动以来,得到广大退捕渔民的支持。